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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士课程
- 持认可大学之副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
- 呈交高中及大学成绩单,平均分GPA不少于2.0(总分4.0)
- 英语水平应达托福试(TOEFL)450分或以上
- 在职人士而未达上列水平者,可申请个别豁免,由学术委员会决定
硕士课程
- 持认可大学之学士学位
- 呈交大学毕业成绩单,平均分GPA不少于3.0(总分4.0)或同等成绩
- 推荐信两封
- 个人履历
- 在职人士而未达上列水平者,可申请个别豁免,由学术委员会决定
博士课程
- 持认可大学之硕士学位
- 呈交硕士毕业成绩单,平均分GPA不少于3.0(总分4.0)或同等成绩
- 推荐信两封
- 专业或在职履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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